行為規範障礙症(Conduct Disorder)
DSM-5診斷準則
A.違反他人基本權力或年齡相稱的主要社會常規或規定,成為重覆而持續的行為模式,於過去十二個月中,至少出現下列類別中十五項準則中的三項,而於出現的準則項目中,在過去六個月裡至少有一項是存在的:
攻擊人及動物(Aggression to People and Animals)
1.經常霸凌、威脅或恐嚇他人。
2.經常引發打架。
3.曾使用可嚴重傷人的武器(如:棍子、磚塊、破瓶子、刀、槍)。
4.曾對他人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。
5.曾對動物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。
6.曾直接對受害者進行竊取(如:街頭搶劫、搶錢包、勒索、持械搶劫)。
7.曾逼迫他人進行性行為。
毀壞所有物(Destruction of Property)
8.故意縱火,意圖造成嚴重破壞。
9.故意毀壞他人所有物(縱火除外)。
欺騙(deceitfulness)或偷竊
10.闖入別人的房子、建物或汽車。
11.經常說謊以取得財物或好處,或者逃避義務(即指欺瞞別人)。
12.曾在未直接面對受害者的情境下,竊取值錢的物件。(如:末破壞門窗或闖入的順手牽羊;偽造)
重久違規(Serious Violations of Rules)
13.不顧父母的禁止,經常深夜在外;十三歲之前就有此行為。
14.在與父母或父母代理人同住時,曾逃家至少二次,或是曾有一次長期逃家不歸。
15.十三歲之前開始經常逃學。
B.此行為困擾引起臨床上顯著社交、學業或職業功能減損。
C.若滿十八歲,應未達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準則。
年齡差異:
ODD 常發生於2歲及青春期的個案。這是一種持續、廣泛的狀況,如果只是針對某些人或某些事情才有的反應,不可以認定為ODD.
處置(ODD的部份):
心理社會處置;
多數ODD個案,並不想改變自己的處世風格,心理治療效果不佳。教導家人如何因應,會比較有效。ODD的個案,常相當固執,缺乏彈性,挫折忍耐度低,問題解決技巧不佳。教導家長了解這是孩童的一種能力上的缺陷,家長應努力幫助孩童培養解決事情的能力,提高挫折忍耐度,而不是強壓大人的規則在孩童身上。以孩童的觀點,幫助孩童解決問題。
藥物治療:
針對其他疾病的相關症狀。針對合併症的症狀治療,進而以改善與ODD的共同症狀。